2015年6月18日 星期四

手機 - 4B袁曉嵐

我是一部手機,但自從主人買了新的手機後,我便被束之高閣,無人理會。回想昔日我曾獲主人的歡心,現在心中不禁百感交集。

以上是文章的第一段,試從第二段開始續寫這篇文章。

        我是一部手機,自從主人買了新的手機後,我便被束之高閣,無人理會。回想昔日我獲主人歡心,現在心中不禁百感交集。

        孤單。我第一個感覺是孤單,主人就是我唯一一位朋友了,他卻狠狠拋棄我,我只餘下自己,我感到孤單,內心感到空虛,以前的我們整天纏在一起,他往東,我便往東;他往西,我便往西,就算天崖海角我們都沒有分開過,像連體嬰一樣。他常常幫我清潔,不讓我沾到一點點的灰塵,我被別人撞倒了,他會飛身出來,把我接住,不讓我受一點點傷害,他也會幫我換新的手機殼,打扮得漂漂亮亮,不讓別人比下去。我卻從來沒想過會由換手機殼變成換手機了……把我置諸不理,以後再也沒有人會理我了,我真感到很孤單!

        妒嫉和憎恨。這是我第二個感覺,每天看著新手機和他如「糖黐豆」般,比和我一起時還要更親密,更開心。那明明就是我的位置!他憑什麼搶走了!以前是我幫他上網找資料!以前是我幫他拍照留念!以前我幫他播音樂放鬆!是我!是我!都是我!為什麼現在變了他?!不可以……我不要着他們倆這樣。

        絕望。是我最後的感覺!經過一個多月的百感交集,我徹底地感到絕望,我被拋棄那一個多月裏,我每天都期望着主人會再次把我拿起,他連看也沒多看我一眼,主人不會再用我,不會再理我,回憶只有我獨自擁有……


        也許我自己都要放棄他了吧!他也不再重視我了,為何我要對他繼續留戀呢,重視一個不重視自己的人有什麼用呢?不如放過自己,放棄回憶,重新做自己吧!我寧可主人把人把我賣到二手店,可能會有新的主人更重用我呢!貪新忘舊是人類的本性,為了眼前的東西,就會輕易放棄手上的東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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